检务须知 首页/ 检务指南/ 检务须知/

嘉荫县院2020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1-09-07

来源:嘉荫检察院

录入:臧扬

【字体:  
为深入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嘉荫县院2020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三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县院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持续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有效防范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政治任务。2020年,我院共填报39件,其中院领导填报4件,其他干警填报35件,方式为来电17件,来人8件,其他14件,本院干警无违反“三个规定”情形。


嘉荫县人民检察院 邮编:150000
黑ICP备05000574号-2 嘉荫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