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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荫县院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专项活动 为焰火晚会保驾护航

时间:2023-02-03

来源:嘉荫检察院

录入:黑龙江省嘉荫县人

审核:张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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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处中俄边界,属于极寒之地,有“恐龙之乡”之称的嘉荫,将在元宵佳节当晚于江边广场举办焰火燃放活动。为保证此次活动顺利进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元宵节,日前,嘉荫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联合召开推动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并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检查专项活动。
      座谈会上,县院介绍了最高检下发的“八号检察建议”和省院提出的“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助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的主要内容和意义,讲解了关于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典型案例,并针对元宵节焰火燃放活动中烟花的储存和燃放、警戒线设置、人员疏散道路等安全问题与大家进行了沟通交流。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公安局表示将对相关活动预案进一步丰富完善,明确责任分工,合力保障焰火燃放活动顺利圆满。
      会后,县检察院与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一行来到江边广场,实地考察了焰火燃放地点、市民观看区域以及封控警戒范围并深入县内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进行排查,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是否具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书、是否合规销售、消防设施是否健全等方面进行了逐项检查。同时,检查人员还对烟花爆竹经营者进行释法说理,宣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八号检察建议”等相关法律法规,阐释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提醒经营销售者依法经营,引导消费者合法购买。
      安全生产无小事,人民生命大于天。下一步,嘉荫县院将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安全生产领域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凝聚多方合力,将“八号检察建议”推动落实到位,共同推进平安嘉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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