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送炭暖人心 司法救助送温情
时间:2024-04-26
来源:嘉荫检察院
录入:颜世达
审核:张瑞雪
“我是那个受到你们无私帮助的小学生,心中充满感激,特此写下这封感谢信,以表达我对你们深深的谢意......”。被救助人李某某的监护人满怀感激的将李某某亲手书写的感谢信交到检察官手中。
为深入践行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宗旨,提高司法救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4月16日,嘉荫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仪式由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刘长春主持,邀请人民监督员、学校代表、居住地代表参加。
发放仪式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李某某家庭基本情况和案件办理过程。县院干警在下乡走访中了解到在读学生未成年人李某某出生不久,父母相距陆续离开,母亲至今无法联络,父亲外出打工,多年未归,李某某一直由祖父母抚养,如今祖父母年纪已大,抚养起来十分困难的情况后,鼓励其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诉讼,并得到本院支持,同时告知其可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当事人提出申请后,县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司法救助受理条件,遂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成功办理了李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并为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
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讲解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及意义,鼓励被救助人好好学习,充分利用好救助金,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学校代表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对孩子的救助,学校会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合作,努力在学习和生活中为孩子提供更大的帮助;居住地代表送上一面印有“司法救助促学业,雪中送炭暖人心”的锦旗表示感谢;人民监督员认为检察机关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对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的积极作为,充分体现了检察温度。
执法如山,亦是春风十里”,下一步,县院将继续发挥国家司法救助“雪中送炭”的温情效应,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巩固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把司法救助工作做深做实,用实际行动传递检察关怀和司法温情。